专题:2007年全国电视台台长论坛
最近几年,电视媒体的低俗化受到来自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批评,荧屏上从娱乐节目发端,逐渐蔓延到电视剧、生活服务类节目、广告信息甚至新闻类节目。一时间,比酷、比脱、比恶、比丑、比怪诞、比出位、比血腥、比偷窥……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等场。
当电视这个最具影响力的大众媒体长期充斥着低俗的内容时,它对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国民素质的负面影响是绝对不应该忽视的。
那么,电视的低俗之风是如何形成的呢?
首先,我们还是要尝试在与通俗的对比中给低俗做出界定,因为最让大家困惑的是通俗和低俗之间纠缠不清的暧昧关系。
通俗,在内容上表现为现世性、日常性和大众性,在形式上表现为参与性、适俗性和公开性,在艺术风格上表现为简单性、通俗性和世俗性。而因媚俗而致的低俗则无论是在内容、形式还是风格上都刻意迎合普通民众生理、心理和行为的低俗欲求,满足观众当下的感官冲动。与通俗相比,低俗还具有鲜明而强烈的商业目的,换言之,低俗是大众媒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受商业逻辑所左右的具有工具理性色彩的媒介失范行为。
应该看到,作为在现代技术文明和商业文化背景下成长起来的文化形态,通俗文化有其产生的必然性和存在的合理性,当然,庸俗低下奢靡之风则是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反对的。
中国文化历来有雅俗之分,文野之别,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是其经典的现代学术表达,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则是其较为传统的艺术说法。本来,雅与俗的区分不具价值论的意义,而只有认识论的功能。《诗经》有大小雅,也有国风;汉赋之外有乐府民歌,唐诗之外有变文、传奇,宋词元曲之外有话本。雅俗之分当然不是人为的,而是客观现实使然。一个健全的社会,既需要知识分子精英文化的超越性指引,同时也需要大众通俗文化的现世性关怀。
首先,受众的多元化需要多元的电视产品。从对象的群体上看,社会中的人在文化程度、教育水平、个性特点、心理欲求、生活环境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从对象的个体看,同一个人,往往也是既喜欢雅文化又喜欢俗文化。而且,由于雅文化对个体素质的要求更高,因而事实上俗文化有着更为广阔的天地。这充分表明:俗文化的存在有其合法性依据。当然,从历史的观点看,雅俗之分只是相对的,人类文明的发展是阶段性与延续性的统一,这种统一表现在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与革新上,新的文化不会一下子从天上掉下来,今天的俗文化在日后的发展中有转变为雅文化的潜在可能。戏曲、小说的发展就是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