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国老百姓欢迎适度的明星效应和适度的节目包装,因为电视节目有的如观众看戏一样,喜欢看“角儿”和“腕儿”,任何社会都是“名星”受众面广,出场价高。晚会舞美灯光和谐美观,观众看的赏心悦目。然而,老百姓却十分反对盲目地“炒星”,反感用纳税人的钱请“大腕儿”给单位唱“堂会”。一些不成熟的年青人喜欢“追星”,我们媒体不应为满足不成熟受众的需求而大作收视文章。老百姓尤其反对有些不富余的地方和单位,下岗再就业的资金投入不足,扶贫资金投入不足,却花重金请“腕儿”。这些,都造成群众的心理不平衡。今年,国务院下发文件禁止用公款请明星搞庆典,深受百姓欢迎。
6、中国老百姓接受适度的媒体广告,他们知道电视媒体要靠广告收入支撑制作更丰富多彩的节目,他们明白企业产品要靠广告提升知名度进而扩大销售的道理。然而,由于中国的媒体资金积累时间短,距离做大做强的目标差距较大,于是出现了急功近利、饥不择食的现象。广告多而滥,甚至出现虚假广告。对此,老百姓深恶痛绝,国家加大了治理力度。一些媒体在广告收入大幅下滑的情况下被逼无奈地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关键是媒体的负责同志们应当清楚,不良广告既然已成为公害,既然超出了党和人民可以接受的底线,应当自觉地解决这种不良文化现象。宁肯少收一些,发展缓一点儿,也不能因盲目追求发展速度而违反科学发展观,违背老百姓意愿,违反国家规定。那样,与非法开采矿山有何区别?而且,虚假广告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更大。
我们还能举出许多老百姓欢迎和反对的问题。电视是当今时代影响力最大、影响面最广的媒体。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也就十分重要。首先要消除我们电视自身行为给百姓造成的许多不满意的问题和给社会带来的不和谐因素。同时,还要按照李长春同志提出的:“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根本思想保证;唱响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时代主旋律,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推动和谐文化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定的思想道德基础;调动积极因素,激发创造活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凝聚强大合力;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培育良好的社会环境;宣传和平发展,展示良好形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有利的国际舆论环境”。
两副担子,双重责任,重如泰山,任重道远。只要我们坚持以广大受众欢迎什么反对什么为根本标准,坚持按党对我们的要求去做,解决好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问题,我们的媒体就一定能够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过程中发展壮大我们自己。反之,可能一时“火了”,暂期富了,最终被党和人民抛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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