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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看一看,财政部的这个最新的消息。
今天被讨论的最热的话题是什么呢?是一个数字——50%。这是财政部网站在昨天公布的个人所得税课题研究组最新撰写的,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中的一个数字。
报告指出,目前在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中工薪收入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重达到了近50%左右,简单地说,一半的个人所得税都是从民众工资里收取得来的。作为我国目前第四大税种,1994年,我国仅征收个人所得税73亿元,2008年,增加到3722亿元。报告中透露,2008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人数为240万人,约占全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3%,缴纳的税额为1294亿元,占全国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35%。
报告公布之后,社会各界立刻对个税的起征点展开了讨论,目前现行税制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按此计算,每月工资收入在2500元以下者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月工薪收入分别为3000元、5000元、8000元和10000元的纳税人,其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般约为20元、175元、535和825元,税收负担均不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