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缺氧严重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而长期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极易患各种疾病。在自治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杨光洪、次仁达、张万生、普旺4名委员提交了《关于制定西藏干部职工享受特殊退休政策》的提案。
4名委员联合建议:应继续安排部分机关工作人员退休、提前退休或离岗休养。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退休;机关工作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男工作年限满30年、女工作年限满25年,符合其中一个条件,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是否可以让其提前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10年,因病或因工致残,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丧失工作能力的机关工作人员,本人申请,是否可批准退休。
提案还建议,提前退休人员,按在职推算到正常退休年龄(男计算到60周岁、女计算到55周岁),是否应把应晋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档次一并计入基数,增发退休费;提前离岗人员在待退期间,应享受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待至退休年龄后办理正式手续;对在藏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制定相应政策,保证他们享受到同样的优惠;在藏工作已退休干部职工应相应增加工资待遇;西藏退休人员应享受在职工作人员一样的探亲、休假、疗养待遇。(记者 叶华兵 李彦山)
责编:雍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