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6年团体会费的紧急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民政部、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团体联合会下发的"中广联办字[2016]85号"相关文件精神,经会长会议研究决定:自2016年起,信息资源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的团体会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请各会员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按照新标准缴纳会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8千元;
二、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千元;
三、企业会员常务理事单位、企业会员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8千元;
四、特邀会员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千元;
五、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千元。
请将会费汇至:
收款单位: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
银行账号: 020004850902491870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复外支行
因该账户下管理着几十家专业委员会,经办人务必写清汇款单位及汇款人,并在用途中注明“信息资源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会费”,同时在会费金额尾数加“0.70元”,这是总会财务分配给我会的代码,即实际汇款应为:1000.70元或3000.70元,以免造成混乱,耽误邮寄发票。
鉴于总会财务部工作繁忙,凡汇款单位索要发票一律由组织部负责办理。请各单位汇出款后及时告之组织部。组织部联系人: 赵金松电话:010-68500573,傅文静电话:010-68506877。
中广联合会信息资源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
2016年10月31日
责编:张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