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 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媒体资产管理成就奖评析活动包括三个奖项:全国优秀论文奖、节目资料制作奖和节目资料管理创新奖。
第三条 全国优秀论文奖评析活动每年举办一次;节目资料制作奖评析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节目资料管理创新奖评析活动两至四年举办一次。时间为当年的6月至9月。根据上级协会和本会的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当年的选题范围,发布评奖通知。
第四条 媒体资产管理成就奖评析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为促进广播电视媒体资产管理专业人才成长、节目资源开发利用、先进经验推广和研究成果转化,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章 参评资格与参评要求
第六条 全国优秀论文奖参评要求:
(一)参评人员每人每次只限报送一篇论文;
(二)参评论文应附个人简介和参考资料条目,须有所在单位或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 参评论文内容必须与广播影视信息资料业务有关。
第七条 节目资料制作奖参评要求:
(一)近两年在媒体公开播出并由媒资管理部门参与创作,并被列入节目主创人员名单,体现媒资管理部门或人员对节目进行跟踪服务提供大量与节目创作相关的各类资料,使该片在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的作品;
(二)由媒资管理部门制作,虽未在媒体公开播出但近两年在特定社会活动中公开播放,得到专家好评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作品;
(三)参评作品资料利用率须占整个节目的70%(含)以上;
(四)参评节目限定为广播电视新闻、专题和文艺三种类型;
(五)每部参评作品须交纳一定数额的参评费。
第八条 节目资料管理创新奖参评要求
参评单位或部门须附视频简介资料(10分钟以内)和文字简介材料(2000字以内),文字材料须有单位或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