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洁 霍志坚
国际公用信号制作是与体育赛事的电视转播紧密相连的,是体育赛事电视转播的基础组成部分。
在国际公用信号制作过程中,在比赛的影像和声音的采集阶段,制作者并不是随心所欲地进行拍摄和制作的,而是要按照统一的原则、标准和规范进行制作,提供出符合奥运会标准的国际公用信号。因此便产生了奥运会电视公用信号制作标准的核心理念:“公正和平等,运动和情感。”这一核心理念正是对国际公用信号制作中的客观记录功能和艺术表现功能在原则上的抽象和概括。同时,记录与表现功能也是核心理念在国际公用信号制作中的具体落脚点。
客观记录主要是指在国际公用信号的制作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带个人偏见将现场情况全面准确地记录并传达出去。它包括两个层面:
一是按照具体的规则和标准,完整准确记录内容。
二是将比赛的画面、声音记录下来,还要将比赛中选手和观众的情绪、赛场的环境等作为“场”信息传达出来,真实反映现场气氛。
体育运动中蕴藏着大量美的元素,表现在集体项目的运动中,如篮球、足球中的运动美等。电视与体育结合时,可将体育之美传达得更加广泛透彻。
首先,根据电视艺术创作的物质手段、传播媒介、传播方式、传播特征、欣赏环境和审美心理等多种因素,从观察体验生活到具体进行审美把握,自始至终地运用电视艺术创作特有的思维方式和审美意识进行创作。
其次,电视艺术的表现范畴是兼容性的,电视可以加入造型艺术、戏剧艺术、音乐艺术等各种艺术形式,是多种艺术元素的融合体。它可以综合运用多种艺术元素表现同一客体。其电视传播方面的优势,使全世界的观众能够同时、同步地收看到事件发生现场的实况。
再次,电视的画面语言手段是电视制作者“用以构成视觉形象的各种因素和方式,体现创作构思的各种手段和技法的总和”。
在奥运国际公用信号制作中,电视艺术表现手段主要应用在:
(1)故事化的讲述
(2)个性化的表现
(3)情绪化的渲染
(4)特殊角度画面
1.客观记录——真实的相对性
国际公用信号制作的客观记录遵循的是“最严格意义上的真实”,不仅要求严格按照时间、空间与动作的顺序,完整记录真实事件,呈现比赛的原始面貌;而且事实本身的真实,要求在屏幕上依旧能被感知,达到逻辑上的真实。但是,纯粹的客观记录,纯粹的真实并不存在。时代、社会、制作者的主观认识都在影响着客观地记录真实。因此,导播在镜头上难以做到平均分配,“获胜优先”的原则就已经暗示了国际公用信号制作中是有倾向性的,并且是客观存在的。
2.观众需求——国际信号制作的着眼点
探讨客观记录与艺术表现的关系时,应将受众需求的满足放在首要目标。无论是偏向客观记录还是偏向艺术表现,电视观众的直接评判标准就是这场比赛是否“好看”。它具有双重含义,一是“好看”来源于比赛本身,观众的注意点主要集中在比赛的过程;二是对比赛过程的转播体现了这场比赛的“好看”。“好看”的比赛依赖于有效地体现“好看”的手段。观众感受到的真实是来自比赛自身的真实,国际公用信号的制作者以现场比赛的真实为基础,加入自身理解,对真实进行创造性处理。
3.度的把握——客观记录与艺术表现的平衡点
国际公用信号制作者始终应明确的是,艺术表现只是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在实现客观记录并满足受众需求的基础上,才能允许导播进行个人艺术性创作,因此为艺术表现留下的空间并不大。但是从摄像角度、光线、色彩、人物、细节的选择和捕捉,到导播的组接镜头,慢动作回放,音乐、字幕的添加等,贯穿于国际公用信号制作中的这些细节工作无一例外地不带有艺术表现的元素。
(摘自《电视研究》2006年体育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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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