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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办公室

人事办公室成立于1998年1月,是中央电视台负责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在台分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台机构设置、事业编制管理,职工考核、奖惩,干部考察、任免,职工出国(境)政审,组织播音员、主持人上岗审核,人员配置,编外人员管理,劳动工资,福利保险,职工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称评聘,驻外记者站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以及干部人事改革等工作。人事办公室下设干部管理处、劳动工资处、培训职称处、驻外记者站管理处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处。人事办公室主任杨晓民,副主任麻宁、杜书星。

干部管理处

干部管理处成立于1998年5月。其主要职能:负责全台机构设置和事业编制管理;制定全台人员配置方案,负责职工聘用、续聘、解聘、辞退、辞职等聘用人员管理工作及相关合同管理工作;负责人员调配和应届毕业生招聘、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京外调干、职工两地分居、农转非及离退休干部身边无子女的进京报批工作;根据台分党组要求对科、处级干部进行考核任免;协助总局人教司考察台司局级干部;负责全台职工的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全台科级以上干部及栏目制片人(科组长)的竞聘考评工作;负责组织干部锻炼交流工作;选派中青年干部参加党校学习,推选参评各类全国性奖项人员;负责处级以上干部收入申报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负责全台播音员、主持人管理工作;负责播音员、主持人屏幕形象设计指导及优秀播音员、主持人评选工作;负责全台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和国家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台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管理台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指导台属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协调相关人事事务。干部管理处处长晋延林,副处长王峥。

劳动工资处

劳动工资处成立于1998年5月,负责中央电视台全体职工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其职责主要包括:依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全台劳动工资管理政策,拟定工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核定全台工资总额;管理全台职工工资晋升、扣发、核定、转移等事项;核定中央电视台驻国外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工资标准调整;研究、制定全台各项奖金管理规定和发放办法,审核全台各项奖金;负责全台职工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管理工作;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核定退休工资;负责职工各项福利工作,制定休假、休疗相关规定以及残疾人的安置等工作,负责组织中央电视台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和工人技师考评工作;负责全台人力成本核算,研究、制定人力成本核算办法;统计、报送各类劳资数据统计报表;负责台属单位主要领导的工资管理及档案工资管理;为全台各相关部门提供人事管理数据和信息。劳动工资处处长杨一龙,副处长王德利。

培训职称处

培训职称处成立于1998年5月,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台职工的教育培训、职称评聘工作。包括制定中长期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管理教育经费、教学设备及培训场地,组织管理职工岗前培训和在职教育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聘用工作,核定、推荐政府津贴人员的工作。培训职称处处长聂红江,副处长乔维平。

驻外记者站管理处

驻外记者站管理处成立于2005年5月。其主要职能:负责驻外记者站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报批;负责驻外记者站人员的选拔、培训与轮换的报批;统筹和协调驻外记者站的新闻宣传等各项业务工作;负责驻外记者站的预算报批和经费开支的审核;负责驻外记者站固定资产购置与报废的申报;负责驻外记者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驻外记者职称评定的申报;办理驻外记者配偶随任及探亲等手续;组织本台职工的涉外培训;办理本台职工公派留学的申报。驻外记者站管理处副处长张欣。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于1998年成立,是在人事办公室直接领导下负责管理全台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有关离退休人员的方针政策;根据有关规定和台里的实际情况,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全台现有离退休人员640人,其中离休人员73人,退休人员567人(其中街道11人),建立了8个老干部活动站,成立了11个老年文体协会。根据居住情况划分了17个片,建立了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和17个离退休人员党支部。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处长高广远,副处长吴卫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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