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垣律师及专家学者评说出租车停运事件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6月18日电 6月13日以来,我市部分出租车经营者因对“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理解存在偏差,从而出现聚众堵路、停运等现象。省垣一些律师及专家学者纷纷评说此事:

  ●出租车经营权是一项公共资源,全世界大部分城市都是这么来做的。政府对公共资源进行特许经营,给予限制是肯定的。

  ●让某个行业进入市场,要有一定的市场准入制度。特许经营本身就是一种市场行为。一些城市的出租车资源很有限,是稀缺资源,想进的人非常多,如果门槛降低,出租车行业就会垮掉。在西方,政府行政管理改革有一个口号是“政府不仅是花费,还要创收”,而所谓创收,就是政府要盘活公共资源。

  ●从法律角度看,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在什么情况下,政府要对市场准入做限制,一个是市场秩序,一个是公共资源。设想公共交通行业如果没有限制,大家都可以进入,然后自动走向优胜劣汰,最后才退出,这样可能会给从事这个行业的人造成更大的损失。可以想像,都来进入,一万辆,几万辆,彼此竞争,利润收益从何保证?最后遭受损失的还是经营者自己。●出租车停运事件发生后,政府部门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积极解决问题,如果一些出租车经营者认为自己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应当合法、合理地进行诉求,而不应当采取极端的行为损害行业形象。

  ●作为城市文明窗口的出租车司机既是社会的自然人,也是社会客运的服务者,一方面通过自己的经营,维持正常的工作生活,另一方面还应积极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肖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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