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搞好灾后重建 确保海西灾区群众住有所居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5月15日电 近日,副省长张光荣带领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负责同志,深入乌兰、德令哈、大柴旦、格尔木、都兰部分乡镇,检查指导海西“11·10”地震灾后重建工作。

  调研中张光荣强调,今年省政府进一步加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力度,海西州要切实将灾后重建工作抓紧做实,确保受灾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一要坚持规划先行。必须将制定科学规划作为灾后重建的先决条件,将灾后重建与新农村建设、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城市廉租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统一规划、科学设计,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二要明确责任。州(地、市)政府要对灾后重建负总责,县(市)政府是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全州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的工作格局。同时,引导说服群众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防止贪大求全。三要整合各类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落实配套资金,并针对群众困难差异合理确定补助档次和标准,统筹调剂安排政府补助资金,动员集结社会力量多方融资,共同搞好灾后重建,确保群众房屋建得起、住得下。四要确保质量。灾后重建政策性强、资金量大,必须强化质量和资金监管,确保质量及施工安全、确保资金安全、确保干部安全。

  期间,张光荣还就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财政运行管理、乡镇政权建设以及社区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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